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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市安委办《关于深刻吸取内蒙古鄂尔多斯“7.11”较大建筑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》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17-07-25 来源: 作者:
各基层社、社属企业:
现将市安委办《
关于深刻吸取内蒙古鄂尔多斯“7.11”较大建筑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
》
(海安委办〔2017〕230号)
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做好事故防范工作,杜绝类似事故发生。
230-关于深刻吸取内蒙古鄂尔多斯“7.11”较大建筑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.doc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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